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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生育备案须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3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    湘潭生育保险备案须知

 

、产前检查备案资料(怀孕满20周后)

请提供参保人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复印<基本情况>页(或孕妇身份证)、<1-3月健康检查记录>页

终止妊娠备案资料

请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
上环、取环备案资料

请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

备注:

1、业务办理范围:湘潭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。

2、城乡居民医保只限产前检查备案。

3、参保对象准备好资料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,也可以去参保市、县经办机构窗口办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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