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料准备
本人寸照2张、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、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(如出院记录、疾病诊断书、门诊病历、基因检测<必要时>、病理诊断、影像报告等,所有资料均需出示医疗文书的医院加盖公章)。
二、申办流程
1、填表 挂专科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号(名单附后),由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填写《湘潭市医疗保险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》。
2、交资料 申请人(或代办人)将申请表和相关疾病资料交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医保业务窗口。(申请资料概不退还,如有需要可先复印保留。)
3、送审 当月底医院将申请资料统一送医疗保障局审核。
4、结果 审批结果由医保局电话通知。
三、使用须知
1、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和延期表必须由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专科责任医师填写。
2、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处方必须由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专科责任医师开具,方能享受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医保待遇。
3、开处方时,必须出示医保局审批通过的《湘潭市医疗保险“双通道”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》。
4、一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。